生活时评:仅仅规范“工资外收入”还不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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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48 新桂网 | |||||||||
据《新京报》3月9日报道,“建立和谐社会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首先应从机关公务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开始。”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伦表示,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方案,规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 所谓的工资外收入,是指政府部门在制度规定外,给公务员发放各种津贴补助,如饭补,房补,交通补,通信补,防暑费,取暖费,书报费,洗理费,托儿补,过节费等。据
现在,工资外收入和垄断性收入、非法收入已经成为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主要根源,成为和谐社会建立路上的拦路虎。因此,政府出台相关方案规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但笔者觉得,仅仅规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是不够的。 近些年,频频发生的以权谋私,卖官鬻爵,形象工程等,已经到了人神共怒的程度——从目前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者来看,如马德卖官案,韩桂芝受贿案等,几百万都不足一提,数千万才是新闻,其危害已经远远超过公务员工资外收入。又如王怀忠当阜阳市委书记时,妄想把阜阳建成中国第一市,建造阜阳机场(已荒废),结果不但透支了该市的财政,还带来了20多亿的债务。此外,除了这些,还有公务员的公务耗费和浪费问题也不容忽视,如公车耗费,公款消费和办公浪费等,加起来也是一笔天文数字般的开支。 因此,出台相关方案规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是亟需的,但更要健全制度约束公务员的权力腐败和公务耗费。 (周伟娜)编辑:马骎作者:周伟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