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称医疗纠纷不断要及时撤换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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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0日电 中国卫生部今天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2006年中国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强化医院管理,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和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一)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
(二)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医院要定期对医疗收费、医疗质量等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落实有效减轻群众负担的具体措施。近几年来,各地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比如实行医学检查互认制度,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滥检查,卫生部前不久也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医学检查互认工作;有的地方实行按病种收费制度,控制医院自立项目乱收费;有的实行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有的对医生处方进行定期评价,监督医生合理用药;有些地方规定人均医药费用在一定期限内零增长等等,都收到良好效果。我们现在要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落实这些有效的办法,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卫生部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