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权益要合法:带头拦路 一教师被行政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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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1: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瑶海区公安分局前天将煽动人员拦路的教师王某行政拘留,另外参与拦路的1人被罚款,10人被警告,8人被批评教育。 3月6日16时53分,合肥市某学校教职工及家属20多人用绳索在全椒路与长江东路交叉口附近拦路,禁止车辆通行。这是2005年1月12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禁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堵塞道路交通的通告》后,我市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堵路事件。事发后瑶海公
据查,此次聚众堵路事件首要人员系该校教师王某(男,50岁)。 警方提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 (张理 杨耀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