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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紧急封杀令 六市停止现场宰杀禽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1:5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广东省工商局8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凡是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即日起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销售无证禽类可罚10万元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要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3月10日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市场所有经营活禽的摊店进行全面清查,已经上市摆卖的禽类,凡是未取得防疫合格证明的,一律禁止
销售。经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二是加强禽类的进货台账登记管理,做到票账一致;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未持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销售禽类的经营户,将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处罚,并严厉查处贩卖病死禽类等违法行为。对未持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市场销售禽类的经营户,将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坚决依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服务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处以服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州等6市严禁市场宰杀活禽据悉,从即日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大中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将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在市场内现场宰杀加工各种禽类的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其他市场确需宰杀禽类的,必须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宰杀。凡因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管理责任,市场上屡次发现销售未经检疫禽类的,将对市场开办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叶静胡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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