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亲民党改推"维持现状法"代替两岸和促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3:1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1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今天在“立法院”党团表示,亲民党原本提出的“两岸和平促进法”,将分为两部分,亲民党现在会先全力推动第一阶段“维持现状”的部分,因此改推出“两岸维持现状法”。

  据报道,宋楚瑜提到阿扁的“终统”论,他说最基本的就是必须尊重“宪法”的前提,因此,亲民党鉴于先前的“两岸和平促进法”因为部分条文被民进党阻挡,至今无法通
过,决定将和促法的目的分为两部分,第一阶段是确立维持现状,第二部分是开展协商,现在先谈第一部份,也就是以“法律”方式确定台湾现状不得改变。

  据了解,新版的“两岸维持现状法”共有十一条,其中第七条规定“政府”不得推动违背两岸现状之行为,其内容就是“四不一没有”;第八条也规定两岸和平若有改变之虞,“总统”与“阁揆”必须前来“立院”报告,经“立院”决议后,始得进行必要之处置。

  此外,先前被外界质疑是侵夺行政权的“立法院”两岸和平委员会,新版本第三条中也改为由“政府”设立,组织员额另行“立法”定之。可以说是亲民党自动拿掉争议部分,以争取国民党支持,换取这项亲民党的指针“法案”能够通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