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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工法律援助站在安德门民工市场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3: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本报今年1月中旬曾连续报道过徐州民工丁道水,为讨1150元工钱两次被老板轰出门外,没钱回家过年的他只有夜宿凉亭。而如今,民工兄弟如再遇到类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将得到权威部门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今天上午,南京市首家民工法律援助站在安德门民工市场揭牌。

  作为今后长期驻站的法律顾问,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占发律师今天一上
班就被民工兄弟团团围住。民工郑光军是安徽睢溪人,一看到王律师,他立刻上前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原来两个月前,他和三个老乡一起来到南京,并通过民工市场内的某中介得到了一份在大厂的工作。小郑描述说,当时他交纳了30元中介费,并被承诺每个月能拿到1300-1500元的工资,并包吃住。但当小郑前往后才知道,被介绍的单位采取的是“计件”核算工资,根本不存在固定工资的说法。王占发律师听说后,立即随小郑来到当初介绍工作的中介公司。一番协调后,中介表示,继续介绍工作或退还中介费,随小郑选择。

  老家在睢宁的民工刘元华几天前通过中介找了一份工作。这家单位要求他交400元的押金,150元的体检费,而奇怪的是,这些手续都没有任何的收费凭据,合同的落款还不是单位的名称,而是个人的姓名。“这是不是正规的单位?400元的押金是不是应该交?”对此,王律师表示,这样的行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他要求小刘注意收集证据,必要的时候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王律师认为,民工兄弟普遍法律意识不强,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而通过免费法律服务,就可以有效保护他们正当的权益不受侵害,可减少丁道水遭遇的重演。(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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