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交车撞人事件3名责任人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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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4: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10日电 (记者张周来) 记者9日从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获悉,本月4日失控撞死4人的肇事公交车经过交警部门的检测,安全检验报告为“合格”。而在此前,三名与事故相关的负责人已经收到公司董事会的免职决定。 3月4日中午,一辆公共汽车进入南宁市桃源中路站台停靠时,突然冲上候车亭,直接撞进候车人群,造成3人死亡,数人受伤。事发后,白马公司主动作出道歉,并迅速配合有关
3月7日下午,白马公司召开董事会,对“3.4”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经营班子进行了严厉批评。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宋军宁、安全服务保障部经理玉华、青山车场场长曾晓中已经按规定被免职。董事会还责成公司总经理聂海宁继续做好伤员救治和安抚死者家属等善后工作,待事故作出结论后,再对聂海宁作出处理。 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在事发当日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肇事车辆随后被封存并接受检测,南宁市交警部门9日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为“合格”。白马公司安全服务保障部新任经理范国华告诉记者,董事会已经决定,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公司要依法承担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