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护士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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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4:25 新民晚报 | |||||||||
目前,我国有护理人员128万,只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8%。在许多国家,护理和助产人员占医院工作人员的50%以上。护士配置不足,造成护患比例失衡,护士工作负担过重;而且,有的医院轻视护理工作,一再减少护士数量,以至出现病人家属、陪护替代护士从事病情观察的现象。 同时,护士从业准入没有法律约束,大量不合格人员挤占护理岗位,众多正规护理
我国早在1985年就着手起草《护士法》,却至今没有出台。因此,建议尽快制定实施《护士法》,依法规定医患纠纷中护士的责任划分,维护护士权益,明确护士的从业准入标准等。全国人大代表张喆人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