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牛皮癣”制造者施以重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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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4:25 新民晚报 | |||||||||
本报北京今日电 (特派记者江跃中郑裕利) 遍布城市街头巷尾的乱张贴、乱喷画的违法小广告及联系电话,俗称“城市牛皮癣”,已泛滥成灾,严重损害了城市市容市貌,也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认为,要根治这一顽症,必须施以重拳,在《刑法》中加入“破坏市容市貌罪”,对“牛皮癣”制造者、幕后老板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彭委员在提交的一份有关治理“城市牛皮癣”的提案中说,这些“牛皮癣”广告的内容大多有违法性质。长期以来,全国各个城市在治理“城市牛皮癣”方面各出奇招,但这些措施大都收效甚微。彭委员认为,只有依靠法律武器,重拳出击“牛皮癣”制造者,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他提出了几点建议: 在刑法中加入“破坏市容市貌罪”,对“牛皮癣”制造者、幕后老板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对张贴“牛皮癣”者处以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对不能交纳罚款者,责令其做社工15天,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理“牛皮癣”,或到养老院等机构做清洁等社会工作; 对于当场将“牛皮癣”张贴者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城管部门的群众,给予奖励,提高群众同“牛皮癣”作斗争的积极性。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