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保制定政策反歧视 艾滋员工福利一视同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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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劳保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反歧视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报道:广东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消除在就业、晋升、培训、参保等方面针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这是记者从昨天由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家联合会主办的“广东省工作场所艾滋病三方研讨会”上获悉的。
广东劳动学会秘书长甘文传建议,工作场所“防艾”,必须有相关的保护规定加以明确: ———反歧视:企业应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反对任何形式的对感染艾滋病员工的歧视。企业对所有员工在晋升以及福利待遇、劳动权益方面一视同仁,而不论员工是否感染艾滋病。 ———就业权利保护:企业不能以员工感染艾滋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对这些员工给予适宜的支持,包括调整工作职责和工作条件。 ——反对强制性检测:企业不能强迫员工或求职者进行艾滋病检测,特别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为由,增加体检项目,设立招聘、录用、续订劳动合同条件。 ———隐私和保密:企业管理者及相关人员要对员工和求职者对包括艾滋病在内的健康信息保密;企业应将人事档案与医疗档案分别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