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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和法律到底谁来迁就谁?民俗文化艰难生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飘色凉茶放鞭炮……传统与现代的夹缝中民俗文化艰难生存

  本报讯记者张演钦报道:“飘色,安全否人道否?”昨天本报这一话题引来读者热论。有人发问:还有多少民俗文化存在于传统与现代“文化冲突”的夹缝中?如何处理这种不协调?

  去年秋,广州粤剧界进行了西行采风暨抢救粤剧传统艺术活动,发现不少濒临灭绝的粤剧表演样式,其中包括“踩跷”。尤为难得的是,他们邀请到了老演员黎国仪排演并详细讲解了“踩跷”。其实,川剧也有“踩跷”。当时,为表现女性走路的特点,男旦踩着跷迈小步。后来,跷功成了一门旦角必练的基本功,女演员也要学踩。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表现小脚妇女的踩跷表演被作为封建糟粕取缔。现在要不要恢复,引起了争议。

  还有,凉茶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也曾遭遇一场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律的冲突。某凉茶配方里添加的“夏枯草”系一味纯中草药,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之列。而国家法律规定,凉茶只是一种食品,不能宣传功效和疗效。于是,生产方不得不在其配方中去掉了“夏枯草”。

  著名民俗学专家、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乌丙安教授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不能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多生子女也是中国的传统,但生育习俗无法被批准成为‘遗产’,因为和国家政策不符。还有,缠足在我国也是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显然,这样的‘文化遗产’是不适宜申报的。”乌教授说,有关专家去年就在全国各地作了个调查,专门考察那些与政策、法规相抵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记者就凉茶申报问题请教乌教授:既然夏枯草对申报有影响,那减去不就得了?乌教授笑了:减去了还是完整的遗产吗?记者问:那有没有可能修改法律,让夏枯草的加入合法化,从而促成文化的胜利?由此延伸出来,还有一个问题:传统文化和现行制度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协调?乌教授呵呵一笑,举了个例子说,他在1月29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说的春节北京放鞭炮“禁改限”,“改的原因是这个地方在这个时候发现法律错了”。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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