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京企业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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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8:0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3月10日消息(记者李文蕊) 3月10日下午,北京市建委召开进京企业管理工作大会,会上提出,从今年起所有新进京施工企业必须设置工资预留帐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 2005年,进京建筑业企业继续保持持续增加,截止到2005年12月底,累计进京建筑业企业2283家,比2004年净增480家,其中总承包企业881家,专业承包企业644家,劳务分包
因此,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及劳务费的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2005年,北京市建委在巩固近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了监管体系的建设,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入手,探索解决农民工权利保障问题的长效机制,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有1388家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职工733795人,劳动合同签约率为企业总数的85.2%,覆盖职工率为96.1%。截止到3006年1月15日,北京市应结算劳务费用共计98.15亿元,已结算费用91.5亿元,劳务费支付率达到了99.78%,人均支付水平达到1.48万元。 2006年,北京市建委在农民工服务工作方面,将采取进一步的举措,重点做好4方面的内容: 1、 让来京建筑业农民工受到应有的尊重 2、 给来京的建筑业农民工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 3、 使建筑业农民工享有同等的荣誉 4、 使建筑业农民工拥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建委还将加快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制度的建设,从农民工工资的上游资金入手,建立农民工工资的专项帐户,力争在工程项目开工的时候就把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拨付到专项帐户上,从根本上消除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条件;同时建立完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的报表制度,逐步使劳务费和基本工资按月度发放正常化,减轻年终集中发放而产生的经济压力;还有一点是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特点,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增加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渠道和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