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专门法律制裁恶意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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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0:44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3月10日电“现行法律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使得欠薪问题无法从根本上有效遏止。”全国人大代表方潮贵说:“应该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为追究恶意欠薪者责任提供法律支持。” 方潮贵介绍,2005年底,全国人大开展了劳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发现有些地方克扣和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仍然严重。2004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的各类案件中
方潮贵认为,逃避支付工资责任与逃避其他债务的性质接近,是一种经济犯罪。应该出台严格的专门法律,严厉打击逃匿或隐匿、转移资产的恶意欠薪行为,使违法者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