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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筹建工伤职工康复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3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今年,参加社会工伤保险而又有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到沈阳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进行专门的康复治疗,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昨日,沈阳市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时透露,沈阳即将筹建沈阳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初步意向是与沈阳市总工会下属的沈阳工会医院联合,预计在今年6月份即可
投入使用。据悉,这将是我省首个、全国第三个工伤职工康复中心。

  “由于一般医院所设的康复科并不只针对工伤患者,也不是专门的康复机构,因此,患者想要选择一家专门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就显得有些困难。”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了工伤职工康复医院,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工伤患者进行专门康复治疗的愿望。

  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除与沈阳工会医院联合外,即将筹建的沈阳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还要在全市其他一些医院设立分院,并与大连、葫芦岛等地的疗养院联合,组建一个广泛的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建设投入资金大约为500万元。

  据了解,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未成立康复所前有关部门采取的较为严格的审批手续相比较,沈阳市工伤职工申请康复治疗费用的手续将会更为方便快捷。目前,沈阳市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人数已达109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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