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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农民工月薪最低58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58 京华时报

  新进京施工企业须建工资预留账户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昨天,市建委召开进京企业管理工作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新进京的施工企业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工地农民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80元。

  市建委表示,今年起将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上游资金入手,要求新进京的施工企业建立工资预留账户,即工程项目开工前,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必须拨付到专项账户上。此举将从“根”上消除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条件,减轻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年终集中兑付的压力。

  针对农民工工资标准问题,市建委要求每月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2005年7月1日前为545元)。对于置农民工不顾、藏匿负责人的企业,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将与企业输出地建立协调机制,由输出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追究企业责任,并按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市建委还将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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