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收入须挂“双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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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22 海峡都市报 | |||||||||
N《北京晨报》供稿 本报讯 建议在国企实行老总收入与企业效益、职工工资增幅“双挂钩”的办法。全国政协委员纪明波昨日在政协大会第四次全会上呼吁,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纪明波说,据全国总工会调查,我国低收入职工群体数量正在扩大。企业经营层与一般职工收入差距加大,有的高达几十倍。 他建议,“涨工资”应成为考核各级领导政(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政府应尽快健全国家劳动定额管理委员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的劳动定额管理机构。同时,应明确各行业协会负有制定本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职责。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与企业效益、职工工资增幅“双挂钩”的办法。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未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幅不得高于企业职工工资增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