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将有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2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记者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今年开始将委托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 所委托的执法权限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