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司机酒后肇事“宝马”连撞4名高中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24 现代快报 | |||||||||
3月4日下午,吉林省蛟河市一辆白色宝马车将4名正走在放学路上的高中生撞倒,造成一死三伤。 事发:宝马连撞四人 被撞4名学生都是蛟河煤矿第一中学学生,死者叫苏云鹏,伤者分别是张广旭、邱羽
后果:可能会留后遗症 据蛟河市人民医院脑外科马主任介绍,孙云鹏受伤比较严重,一侧头外侧完全变形,双瞳散大,没有呼吸。张广旭右侧脑挫裂伤,颅底骨折。邱羽右侧顶枕部脑挫裂伤,颅内血肿。受伤最轻的是刘璐,仅头面部皮肤挫裂伤。由于张广旭、邱羽受了脑部伤,或多或少会有后遗症。 调查:司机已被刑拘 肇事白色宝马车车牌号为“辽CXXXXX”,经过调查,肇事司机当晚为酒后驾车,已被刑事拘留。宝马车是蛟河市乌林立井煤矿老板的,司机和老板是叔侄关系,发生车祸时车老板也在车内。事故发生后,为避免责任者财产转移,有关部门已经对煤矿财产进行了保全。《东亚经贸新闻》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