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政协委员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支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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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34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不管房价能回归到什么水平,总会有一些低收入家庭买不起商品房,那么这部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要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全国政协委员在政协大会上说。 关于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理由,彭磷基委员说,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无需经济适用房那样需要连续不断地大规模改造。只要政府手上有一定量的廉租房
彭磷基的观点得到了张皎委员的支持。张皎说:“部分廉租房使用者是阶段性的。由于是出租,廉租房的所有权在政府,对使用者要有一个收入标准的限制。当居住者的收入超过这个标准就必须搬出,这样可以增加居住者的流动性,便于解决低收入者的一时之急。” 两位委员不仅呼吁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而且提出了5条具体建议: ——廉租房应由政府统一规划、建造。 ——分散建设。彭磷基委员说,如果集中建设,可能给承租人带来工作、小孩上学、照顾老人等诸多不便之处。 ——房屋面积要严格限制。张皎委员认为,廉租房面积一般控制在60到70平方米之间,既可以限制高收入者购买,又可以降低建造成本。 ——严格廉租房租赁者的资格认定。张皎委员说,对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一定要公示,并欢迎和便于群众举报。彭磷基委员建议,对居住廉租房的人群要定期回访。 ——加强对廉租房制度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