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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尧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昨日上午,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3月10日8时35分,现年56岁的王兴尧被法警带上法庭,随即审判长宣布开庭。由于王兴尧行走不便,整个庭审过程,他一直坐在轮椅上。尽管面容稍有憔悴,庭审时,不论是面对公诉人的讯问还是自我陈述,王兴尧说话都思路清晰。

  指控:受贿后确定中标公司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广州海特天高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特天高公司)副总经理严某通过他人与时任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的王兴尧结识。为使该公司能在安徽开拓市场,2002年5月的一天,严某来到王兴尧的办公室称公司想在安徽开拓市场,并表示想参与界阜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投标,王兴尧表示欢迎。严某离开王兴尧的办公室时送给王兴尧一部松下摄像机和编辑机(经鉴定价值4300元),后王兴尧将摄像机和编辑机带回家中。

  2002年9月,海特天高公司中标界阜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为了对王兴尧表示感谢,并想继续承接安徽的其它工程项目,同年10月份的一天,严某来到王兴尧的办公室,离开时从自己包中拿出一个特快专递信封(内装10万元的现金),放在王兴尧的办公桌上。王兴尧收下此款后,于2003年2月1日将10万元分两笔存入银行。2003年6月王兴尧在芜宣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定标会上同意海特天高公司中标。

  指控:“关照”宣城市运管处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5月的一天,为了筹建宣城市运输管理处综合办公楼,争取省交通厅的立项和资金支持,宣城市运输管理处邵某和唐某到省交通厅宿舍,由邵某一人到王兴尧家,邵某以赞助王兴尧新房装修的名义送给王兴尧20000元。

  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为了让王兴尧对宣城市运输管理处工作给予关照和支持,邵某和唐某再次到合肥,由邵某一人到王兴尧家,送了一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这5000元由王兴尧妻子收下后交给王兴尧。在王兴尧的关照和支持下,有关部门把宣城公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项目立为2002年、2003年安徽省交通建设计划,省交通厅并拨款100万元作为配套建设资金。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邵某之子在宣城市交通局车购办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参加考试才能进入国税部门工作。邵某担心其子考试没把握,于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到王兴尧的办公室,请王兴尧关照一下其子考试录用事情,王兴尧答应帮忙。随后邵某将一装有现金6000元的信封放到王兴尧的办公桌上,王兴尧将此款收下据为己有。

  指控:8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此外,省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王兴尧涉嫌职务犯罪过程中,扣押、冻结王兴尧银行存款、国库券、集资款、现金共计1375665.48元及港币12466.71元。同时查明,王兴尧及其家庭历年支出共计579285.5元,以上合计为1954950.9元、港币12466.71元,扣除王兴尧家庭合法收入988749.12元,以及非法受贿所得135300元,尚有830901.86元、港币12466.71元的财产,王兴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兴尧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兴尧:收钱没有及时退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兴尧对巨额财产的计算方式不能认同。他称公诉机关在存款的截止日期上不明确,还有很多其它收入没有计算在内。在法庭上,王兴尧列举了他在其它方面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从他参加工作以来,这么多年家庭的存款利息大概有20万元左右,还有15年来打桥牌所获的奖金和物品,估计总金额有5万元左右。还有他曾经出国10次,出国补贴总金额也在5万元左右。他还称,海特天高公司能在两个工程上中标、宣城市运管处综合办公楼能获得立项及100万元拨款,与他接受严某10万元、邵某2.5万元没有关系。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里,王兴尧称自己首先感谢法庭给他这次机会能够讲出真情谈出真实意见。他说自己参加工作这么多年,并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收钱没有及时退回是自己处理不当,从来没有占有的主观故意,更没有受贿,而且自己的行为没有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他相信法院会给他一个公正的结果。

  辩护律师:王的行为属自首

  王兴尧的辩护律师———上海中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应建设庭上辩论时认为,王兴尧被安徽省纪委“双规”后,主动交代自己收受海特天高公司副总经理严某10万元的事实,其行为应当构成自首。另外,邵某的儿子能进入国税部门工作是通过了考试等正当程序,邵虽然向王兴尧送了6000元并希望王能关照其子进入国税部门,但是王兴尧实际上并没有帮什么忙,因此这6000元不能称为受贿。对于王兴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公诉机关主要是根据城市调查队的统计数字来计算王兴尧家庭的支出,王的家庭收入显然与一般家庭收入存在很大的差别,公诉机关应当准确查清王家庭的实际收入和支出。

  庭审现场:旁听人员需安检

  由于王兴尧案件的特殊性,从10日早晨起,位于蚌埠市东海大道上的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就设置了多条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凭借着专门签发的旁听证,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大法庭。记者在蚌埠市中院门前观察到,多台悬挂合肥、马鞍山、蚌埠等地号牌的车辆停驻于此,而蚌埠当地的旁听人群中,该市交通系统也来了不少人员。一位蚌埠交通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过来就是想看看他们的老领导现在怎样了。由于证件发放极其严格,进入法庭内旁听的人数不足百人,让偌大的蚌埠中院大法庭显得有些空荡。

  下午1时55分,连续开庭5个多小时后,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据悉,该案在开庭之前,因案情复杂,曾经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

  (王龙江本报记者李勇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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