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家?先做“家务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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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3: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昨日上午,记者在成都市蜀都公证处见到了这对中年夫妇。王女士说刘大伟已经连续一周在凌晨1时以后才回家,工资也不拿回家。“必须想个办法,否则日子过不下去了。”王女士说,经过她近一周时间的起草,已确定了一套“方案”,今天来公证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刘大伟则坐在一旁抽烟,低着头一语不发。 据王女士说,刘大伟是一家商场的促销员,每月只有1000多元收入,刘大伟特别喜
王女士的公证要求被公证人员拒绝,公证人员称这样的约定不属于法定夫妻间的权利义务。这对夫妻只好回家自己协商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 李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