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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解决环保“违法成本低”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4:09 山西晚报

  “沱江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数以亿计,对肇事企业的罚款只有100万元;刑法规定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全国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却寥寥无几。环境保护方面这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说。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着污染物排放量大、工业污染排放日趋复杂、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上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增加、环境突发事故增多等问题,环境污染呈现出
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形势不容乐观。

  全国政协委员陈昌智指出,近3年来,环保部门收到的环境问题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2004年达到60多万件。环保纠纷成为继征地、拆迁矛盾之后又一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新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评估,我国每年因各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农业生产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大约相当于我国GDP的2%至4%。

  但是,由于对环保违法违纪案件处理力度偏轻,肇事者往往被罚款了事,老百姓戏称缺乏刑事惩治手段的环保案件的处罚和治理,是条“不通电”的“高压线”。

  身为监察部副部长的陈昌智委员表示,“对于破坏环保的案件,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稿件均据新华社电(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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