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为何怯于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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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7: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代表提议案:质询立案条件过高 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近日提交相关议案,对人大质询制度开出“降低立案条件”、“主席团原则上应当允许立案”等药方。童海保是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他在议案中指出,现行人大质询制度规定立案条件是,时间必须是大会期间或常委会期间,提起除代表团外,人数需达到30人联名,另外,质询案的形式仅为书面形式,是否立案的决定权归主席团。 他认为,在实践中,代表就某一事项或对某机关强烈不满,这件事要引起30人的共鸣是困难的。而且由于全国人大的议程和会期一般在预备会时通过表决予以确定,而质询案的成立不仅要有主席团决定,而且主席团要听取质询情况的汇报。由于会议议程和会期的法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其他议程的增加。他建议完善人大质询制度,质询以口头质询为主,书面质询为辅,口头形式质询的,可一人提出。另外,主席团对代表提出的质询,除事由错误的以外,原则上应当允许立案。 康舒怀代表则认为,目前之所以很少出现质询案例,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他认为,一些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对于高层的决策,一些重大问题知道得不是很清楚。不了解情况,当然就无法作出正确判断。另外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代表都怯于质询。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目前还不需要质询罢免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庄公惠表示,不论是官员,还是代表本身,对质询罢免权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行使“质询罢免权”还不到时候。他认为,人大代表工作跟政府工作不同,人大代表的作用是代表民意,而政府是行政长官负责制。他说,目前各地“质询”情况很少,这主要是因为整个社会民主有一个进程,而且,“目前还没有需要行使质询罢免权的地方”。 (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