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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里开餐馆 邻居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7: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住宅楼中也可开设餐馆!昨日记者从武侯区政府获悉,成都市将在武侯区展开试点,放宽相关规定,把“一刀切”变为“疏堵结合”。若住宅楼第一层在报建时是用于商业经营,只要征得楼上居民许可,并符合卫生及其他开业条件,可不予取缔,并办理合法证照。据了解,这一旨在体现人性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如果获得成功,将向全市推广。

  邻居来听证无证变有证

  “武侯区在这次的整治行动中将体现更多的人性化管理特点。”武侯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执法行动中,若查出住宅楼中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将责令其转业或关闭,否则将予以取缔。但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有所不同,若住宅楼第一层在报建时是用于商业经营,且餐馆对居民生活影响小,又符合环保、卫生等条件,可以考虑召开居民听证会,如果楼中居民认为的确受影响不大,可以接受,那么这类无证无照餐馆也可以考虑办证办照,由“非法”变为“合法”。店主也可以和居民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样做更人性化,也更符合实际情况。”武侯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比如开的是一家面馆,工序比较简单,在经营的过程中并不会产生太大的油烟污染,其他方面产生的环境影响也并不大,对楼上居民的利益基本不造成损害,这种情况下,就没必要简单地取缔。“当然,人性化管理不等于放纵,对于既不符合环保、卫生条件,又对居民带来严重影响的餐馆,要坚决予以取缔。”

  无证干杂店重在规范管理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住宅楼中的餐馆,其他情况下的无证无照餐馆得到的人性化管理更多。比如,对在商住楼、综合楼中的无证无照餐馆,首先要做的不是取缔,而是责令其暂时停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只要经审查符合卫生和其他开业条件的,就会依法核发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非法”变“合法”。只有在限期内仍达不到开业条件,继而无法办齐相关证照的餐馆,才会依法取缔。

  据介绍,对于无证无照的集贸市场内的餐饮食品摊区、农村季节性农家乐和庭院干杂店、小食品加工作坊,它们对外界的影响更小,因此工作重点是规范管理,责令限期补办相关证照。

  (张瑞琴孙进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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