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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排污企业当场断水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7:55 潇湘晨报

  

不法排污企业当场断水断电

  ★在此次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呼吁修改《环保法》,追究严重污染环境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资料图片

  在此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任玉奇提出《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议案》呼
吁说,在当前全国环境仍在继续恶化的严峻形势下,对《环保法》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重新定位已势在必行。

  可持续发展才是环保的目的

  早在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议案认为,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作为这一项立法目的,只要通过资源高投入、高消耗及环境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亦能实现。造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的加剧,且逐步向农村蔓延,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的范围日趋扩大。

  当前,环保工作很大程度上滞留在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型增长方式的层面上,许多地区还在走着“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议案建议,应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相应规定,并引入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等违反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规定。在立法上引入更为详细而有力的处罚措施,应赋予环保局直接强制权。

  议案建议,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给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权。如强制铲除不法排污企业;当场断水断电;没收生产使用的原料或其他制止不法排污行为的强制措施;疏散人群,采取紧急处理污染措施,紧急环境监测措施,在给予直接强制权的同时,在体制上,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以保障直接强制权实施到位。

  建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环保法》关于限期治理决定权的规定欠妥。”议案提出,这种管理形式往往给环境保护带来不利影响。市、县或者市、县以下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由环保部门行使限期治理决定权较为合理。

  议案认为,《环保法》关于排污收费制中超标排污行为的规定值得商榷。现在环保法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同时针对环境容量建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单位必须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环保部门应实行垂直管理

  议案建议,在环保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要承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工作属地管理和辖区环境质量实行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议案还认为,“15小”、“新5小”是国家明令禁止存在的不法企业,却没有上升为国家立法,不利于环保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议案还建议增加建立乡镇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监督机构,对本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明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垂直管理为主。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刘勇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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