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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家期刊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受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7: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刊登人民币图样或包含人民币图样的新闻照片等是司空见惯之事,很少有人会想到,各类出版物使用人民币图样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否则就是违法——46家期刊因此受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通报批评。

  这46家期刊,都曾未经批准在近年的某期刊物中使用过人民币图样,有的作为插图
,有的出现于封面。其中,有的期刊还将人民币折叠成自己所需的图案或数字后拍成照片使用。

  1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与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召开的专项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双想明确指出:“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张双想说,对人民币的管理使用,国家有一整套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都明文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2005年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及申请的程序等。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出版物必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人民币图样。他希望所有媒体应通过法定程序,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有关人士也提出要求,各期刊应高度重视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刊登违法违规内容。他表示,报刊司将严格按照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加大对各类期刊的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记者曲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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