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忽悠了13亿人牙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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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全国牙防组遭遇诉讼,律师称此事对推动公益诉讼有标本意义 今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将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等4被告起诉至上海闵行区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理由是: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
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事实上,法律界人士对牙防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的质疑早已出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也于去年在北京提起相似诉讼,矛头直指牙防组。 “牙防组相继遭到法律界人士的公开质疑,这种现象值得关注,”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泽晟表示,“牙防组接连被告事件”并非表象上的消费者普通维权官司,更像是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人士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国公益诉讼的实践。 争议:13亿人牙齿被忽悠? “简直是触目惊心!”李刚表示,促使他下决心提起诉讼的是一篇题为“牙膏认证过程扑朔迷离,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的新闻,这篇报道后来被改了个更加悚目的标题———《惊!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13亿人》。 据该报道称,目前充斥市场、表明具有“防蛀”、“防上火”等“功效”的牙膏因有“权威部门”的认证而受到欢迎。但有消费者反映,使用上述宣称“祛火”功效、经过认证的牙膏后,并没有体会到“神奇功效”。更有业内人士爆料:当前,牙膏等口腔保健用品的认证比较混乱,认证机构有牙防组等4家,标准各不相同,有企业为一纸认证每年向认证机构交纳的认证费、赞助费等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作为普通弱势消费者,我感觉受到了欺骗,且被蒙蔽了很久。”陈江的感受与李刚极其相似。陈江表示,平时他喜欢咀嚼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虽然价格上较同类产品稍贵一些,“但看到有全国牙防组作出的认证,觉得也值,但没想到这些表似权威的认证不一定权威。” 质疑: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 “牙防组根本就没有认证资格!”李刚调查后的结论令自己也吃惊不已。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 去年8月4日,李以“全国牙防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牙膏等产品的非法认证活动”为由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投诉,请求查处牙防组,但认监委一直没作回应。李刚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认监委告上法院,认监委作出书面答复:“我委已与卫生部形成统一意见,将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纳入全国认证认可统一管理,现正着手制定统一的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 “很明显,这是认监委在回避牙防组的认证是否属非法。”李刚解释说,“但认监委这个解释恰恰说明,牙防组此前的认证是没有经过批准的,属于非法认证。” 牙防组:接收赞助非权钱交易 牙防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博学教授承认:“外界确有议论。我们在卫生部和认监委的领导下,正在将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纳入全国认证工作的统一管理中。”张表示,确实有多家企业捐赠钱款到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企业对牙防的支持非常有必要,我们每年要搞许多口腔保健普及活动,缺乏专门的经费;但企业的支持与认证完全是两码事,不是搞权钱交易。” “按法律,认证机构是应禁止接受来自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江苏律师陈议表示,因为这可能影响到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但张博学则认为,接受企业资助不会影响到牙防组认证的中立、客观。 张博学表示,将于今明两天内公开给大家一个说法,并拿出足够证据证明牙防组认证的合法性。 观点:此案有公益诉讼标本意义 “不管案件最终判决如何,对推动中国的公益诉讼都有标本意义,”陈议表示,众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如何保障,“只有通过个案诉讼的推动,才能逐步清晰化并实现。” 据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