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备足房源安置拆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1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王月安元】昨日,本市召开 2006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今年本市国土房管部门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都将围绕着解决群众最关心,与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进行。

  结合五大工程收购土地实现增值

  今年土地收购整理,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参与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城市发展、实现土地资产增值。土地收购要与规划环外环路网建设,新家园开发,地铁一、二、三号线建设,平房拆迁,海河开发等五个方面相结合,将土地收购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安排。全年计划收购土地 883.5公顷,同比增长 31.5%。土地储备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对已收购土地进行深度包装策划,形成可上市交易的有效储备。全年规划环外环范围内计划储备土地 518公顷,在满足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基础上留有余量,以便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实施调控。

  每季度发布中心城区地价指数

  物价涨跌有物价指数,股票牛熊市有股票指数,如何让人们对地价涨跌有一个参照呢?从今年开始,本市将每季度发布中心城区地价指数,这将综合反映每季度内中心城区相同用途地价变化的情况,适时监控城市地价,及时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的变化。

  地价作为土地市场体系中最有代表性和敏感性的指标,是反映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的晴雨表,同时也是调节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有力杠杆。通过监测区域地价变化状况,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和预测地价动态变化趋势,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今年本市将充分发挥新基准地价在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土地租金和税费标准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做好中心城区地价监测工作。

  力争“闲置土地”三年内全利用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有的开发商囤地炒房,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为此本市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已出让土地的闲置问题。

  按照计划,开发建设的地块要落实开发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不按约定开工的缴纳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不按期交纳出让金的,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全面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建立档案,督促其限期整改或依法补办手续。

  对外环线与规划环外环范围内土地实行统一管理。除国家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园区外,该区域内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新开发建设用地,由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统一收购、整理、储备。在兼顾区县利益的前提下,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政府收益由市统一管理和使用。全年新增供应经营性土地约 130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约 460公顷,实现新增土地供应与新建房屋有效市场需求之间达到 2: 1的比例。

  加大拆迁定向安置房源储备

  为解决住宅平房脏、乱、差的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今年计划拆迁小片零散住宅平房 170万平方米。为确保地铁、快速路、河道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拆迁计划的实施,多渠道筹措安置房源,利用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住房,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特别是要加大小户型、低总价的定向安置用房建设,确保拆迁目标的完成。统筹安排好保障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性住房储备,为零散平房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和小城镇建设拆迁安置储备房源;积极协调推动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

  五条保障线确保困难家庭住房

  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监管,完善保障住房受理、公示、审核、备案、发贴、配租和销售管理。充分发挥五条住房保障线作用,全年预计使 7.6万户家庭受益。其中,向 2000户拆迁“双困”家庭提供廉租房,向 8000户拆迁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向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定向销售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3.4万套,向 1.2万户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房补贴,为 2万户租住公房“低保”家庭核减公房租金,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7月起直管公房房租可到银行交

  今年本市将加强直管公房网络系统建设,确保 7月 1日直管公房住户可以到银行交纳房租。同时完善租赁管理制度,加大直管公房管修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列入“天津市 2006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20件实事”的电线改造、屋面防水和旧楼房综合维修三大专项维修工程。完成推动单位产、私产房屋修缮 180万平方米。继续做好雨季房屋抢修工作,积极推行地热无污染采暖等建筑节能措施。发展供热 96万平方米;一户一环改造 5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张焱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