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46家期刊受到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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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1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刊登人民币图样或包含人民币图样的新闻照片等是司空见惯之事,很少有人会想到,各类出版物使用人民币图样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否则就是违法———46家期刊因此受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通报批评。 这46家期刊都曾未经批准在近年的某期刊物中使用过人民币图样,有的作为插图,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双想明确指出,对人民币的管理使用,国家有一整套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都明文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2005年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及申请的程序等。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出版物必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人民币图样。他希望所有媒体应通过法定程序,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有关人士表示,报刊司将严格按照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加大对各类期刊的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刘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