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约束性指标”看科学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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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20 东方网-文汇报 | |||||||||
袁夏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现在叫“规划”了),历来就有。但此次交由全国人大代表审查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竟厚达整整90页,各项指标详尽具体。值得关注的是,其中确定了“十一五”期间的8项“约束性指标”。
仔细研读,在“十一五”4个大类共22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中,除了14项预期性指标外,8项“约束性指标”全部集中于人口资源环境、公共服务人民生活领域。5年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将“约束性”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约束性”减少10%,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将由2005年的1.74亿人“约束性”地扩大到2.23亿人……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纲要(草案)中强调:“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在我国五年规划(计划)的历史上,用“法律效力”来突显规划的严肃性,这还是第一次,由此也确定了“约束性指标”的“强制力”。 在“约束性指标”面前,政府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也是中央政府在公共服务和涉及公众利益领域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说大话,做表面文章等陋习,遭遇“约束性指标”,不改也难。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看,在那些与环境、资源、人民生活直接相关的领域设置8项“约束性指标”,是希望政府通过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力量,确保其实现。由此,透视出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视、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视,清晰而又强烈地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