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内地法院去年认可台湾民事判决17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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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 (记者孙宇挺)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此间表示,一年来,内地法院积极开展与香港、澳门司法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内地人民法院去年还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十七件。 肖扬是在今天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肖扬表示,一年来,内地法院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有关安排已经正式签署。去年,内地法院与香港、澳门司法机构相互委托、接受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调查取证九百五十九件。 肖扬说,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对外司法交流与合作。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十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多项司法合作,为各级法院开展对外司法交流创造了条件。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