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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查结果通用康复期转回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59 汉网

  本报讯(记者王兴华 通讯员朱素芳 郑昊)在社区中心已检查的项目,病人无需重复检查,一旦进入康复期,则转回社区中心接受后期诊疗。昨日,市一医院和江汉区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实施病人就诊的双向互动。

  这是我市首次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型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

  按照协议,在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患者,如病情较重,则转入市一医院。在社区中心已检查的项目,病人无需重复检查。转诊病人在市一医院可享受诊疗费和100元以上检查费20%的优惠。病人一旦进入康复期,则转回社区中心接受后期诊疗。

  据介绍,长期以来,双向转诊的最大障碍在于“向上转容易,向下转困难”。在我市大型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日均消费都在数百元以上,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过几十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身能够承担患者的一些康复治疗,同时减轻患者负担,而对于大医院来说,因为床位紧张,一些本应住院的病人只能在院外苦等空床,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据介绍,“双向转诊”首先在市一医院和前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此次实施双向转诊后,市一医院将派医务人员到社区中心坐诊、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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