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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店老板一同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0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杜洪刚、张辉等人竟然制作假的演唱会工作人员后台证,卖给得不到门票的观众,以此敛财。昨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一审判处杜洪刚有期徒刑一年;张辉、龙建有期徒刑6个月。

  2005年10月下旬,“同一首歌”走进湖南望城大型演唱会正在筹备之中,邵武(另案处理)、杜洪刚、张辉即相约来到长沙,想利用演唱活动捞钱。10月29日上午,3人一同来
到朝阳路龙建所开的打字复印店,邵武拿出一张事先买到的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演唱会工作人员后台证,要求龙建按样制作假后台证200张,龙以330元的价格承揽了这项业务。4人用店内的扫描仪将样证扫描到电脑上,再通过彩色打印机打印出假证200张。假证上的“长沙市公安局大型活动保卫专用章”系经扫描仪扫描样证上的公章而成。

  当晚7时许,邵武与杜洪刚、张辉窜至贺龙体育场南门外,以每张20元至50元的价格向路人出售假后台证。随后,杜、张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查获假后台证149张。

  芙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洪刚、张辉、龙建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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