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600){this.width='580';}" border=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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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04 桂龙新闻网 |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以确保西部及贫困地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正常履行职能。 近年来,西部及贫困地区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队伍来源短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加强这些地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支持和帮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紧紧抓住全面推进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的机遇,通过深化改革,制定并实施符合实际、体现法检干部队伍管理特点的政策。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法官、检察官资源,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解决法官、检察官来源短缺问题创造条件。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11日 第四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选稿:梁凯昌作者: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