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修改17处将提请全国人大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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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10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3月5日至8日,代表们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7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8处。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是积极可行的,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建议批准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三个审查结果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