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驳回中国劳工赔偿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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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11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由于二战期间被强掳至日本被迫从事条件艰苦的劳动,中国籍原劳工及遗属起诉日本政府和日本4家建筑公司,索赔总额1.4亿日元,10日,日本长野地方法院审判长辻次郎就此案下达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请求。有关判决理由,审判长辻次郎认定强掳和强迫行为实施至今已经过20年,“诉讼时效”已过。W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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