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十措施 确保田野文物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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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29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昨天,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十条措施,来保护田野文物不受损坏。 据悉,在今后3年至5年内,我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建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到今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将全部设立业余文物保护员;市、县、乡、村要逐级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省文物局局长陈爱兰说,今后,将划分田野文物安全防范区域,建立安全保护站点,选择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文物保护员,并落实工资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