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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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1: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袁超群实习生屈孝渊)对西安货物运输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行为,按有关规定,最高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昨日,记者在我市货物运输市场百日整顿动员会上获悉,昨日起,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将对货物运输市场进行百日整顿。 此次整顿主要针对无证营运的经营者及其车辆,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证以及私自印制、使用假造的道路运输证从事货运经营等行为。快捷货运车辆非法安装座椅、营运中不打计
据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成立了11个稽查队,专项实施整顿。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将处以5万元罚款;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的,处以5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