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构建权力互制的村民自治新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3:4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拿在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手中的议案,是一份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在这份长达7000多字的议案中,共分十五大部分,从选民登记、候选人资格、村委会候选人产生方式、村民代表选举等诸多方面,具体勾勒出村民自治的制度细节。而其中,赵代表认为,修改重点应是“构建权力互相制衡的村民自治新机制”。现行法律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开并投票表决罢免要求,“这是‘自己罢免自己’,导致实践中‘罢免村官难’成为一个很大问题!”赵林中代表建议,可考虑修改为:“由村民会议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