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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正构建医院院长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3:4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公立医院存在医生开单提成,科室承包等“趋利”运行不禁者,医院院长负有第一位责任。昨天,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卫生部正在构建医院院长问责制,同时成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严重趋利将撤换医院院长今年卫生部要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第一位责任。医院院长要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作为当前管理工作的重点。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表示,卫生部已经决定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医疗服务监督处,同时计划要求各地卫生监督部门抽调力量,成立专职的医政执法队伍,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收费、合理用药、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进行监管。如果监察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称公立医院仍存在科室承包,医生开“大药方”拿回扣、收红包或严重的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行为,将首先问责医院院长。对公立医院严重“趋利”运行,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将建立评价巡查医院制度毛群安表示,今年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卫生部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同时,针对患者较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反映集中的三级医院,卫生部正在着手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成立大医院巡查组,对大医院的医生处方、诊疗方案进行评价,避免大医院出现过度检查或过度医疗行为;同时,强调大医院院长对医院运行机制的第一位责任。医生收入若与诊疗收费挂钩,医院院长难辞其咎。毛群安表示,今后患者及其家属在就诊过程中,如遭遇医生开“大处方”、收红包、滥用医疗设备检查等过度医疗或保护性医疗行为,可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一旦查实,责任医疗机构将被通报批评,医院院长将被追究相关责任。毛群安还特别说,媒体记者如发现医生收回扣,收红包等问题,也希望能够及时向卫生部门举报,卫生监督机构会及时查处。医生收入不能挂钩医疗收费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医院要定期对医疗收费、医疗质量等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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