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和检察院负责人首次旁听全国人代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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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4: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1日电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2年以来,中国的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院长、检察长们首次全程旁听全国人代会。 新华网报道称,11日,在人民大会堂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人当中,有一批特殊的旁听者——不是人大代表的地方两院的“掌门人”。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中,有25名代表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法和高检院长、检察长。加上这次来旁听的非人大代表的两院院长、检察长等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院负责人全部出席或旁听本次人代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介绍称,此举的目的在于让地方两院的负责人了解人大代表关注的司法问题。另外,由于不少议案、建议涉及司法专业问题,地方两院负责人到场也可以及时解答。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何兵说,完善基层司法和推进司法改革,需要人大代表和司法部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他还认为,今年这一举措——非人大代表的地方两院负责人旁听人代会,表明中国人大制度更加开放。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