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投诉属实,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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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4:38 深圳晚报 | |||||||||
五次投诉属实,开除 人大代表呼吁建立公务员投诉查处制度 据现代金报报道“对公务员,要有投诉查处制度。”全国人大代表范谊9日称,他递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份《关于建立公务员投诉查处制度的建议》里谈到,建立这样
缘起:新加坡之行的触动 范谊说,说起这个建议,要追溯到一次新加坡之行。那次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是新加坡学校的师生关系。范谊说,在我们的学校里,老师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家长则处于弱势地位。但新加坡是倒过来的:教师弱势,学生和家长强势。“不要说教授了,即使校长,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学生或家长投诉,一次就可能丢掉饭碗。”当时他就产生一个想法,这样的严格投诉处分制度可不可以引入公务员的制度管理呢? 建议:五次投诉属实就开除 范谊分析说,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总体上还是一种公务员内部考核,没有充分实行社会监督和参与机制。因此,建议创新公务员考评机制。为增加可操作性,范谊列出详细的递加处分目录:第一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第二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工资降级处分;第三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行政降级、降薪处分;第四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行政降级、降薪并转岗处分;第五次投诉查明属实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岳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