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起草工作正在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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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7: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昊)备受关注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至今仍然是专家稿,还没到教育部讨论阶段。这是记者从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委员处获悉的。 据了解,教育部今年工作要点中表示,要全力推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尽快颁布实施,加快《教育法》、《学位法》修订进程,做好《考试法》和《学校法》起草工作。
据悉,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达到3000万,为世界之最。按种类分,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司法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等,种类繁多。然而数十年以来,却没有一部真正的考试法律法规来规范考试行为。 据了解,这部《考试法》的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 据介绍,过去针对考试舞弊,都是用行政命令或者教育部规章、文件的方式来规范,比如“开考60分钟内不得交卷”、“取消作弊者考试资格”、“各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等规定,而相关的考试法律法规却明显缺乏。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