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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五种罪犯可“回家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7:50 北京晚报

  本报广州讯 犯了轻罪,今后可能将在社区服刑。这种新的服刑方式———社区矫正,将在广州、深圳、江门各两个区和湛江赤坎区铺开。广州两试点区将在3月底或4月初确定。

  据了解,“回家服刑”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中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尹辉李晓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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