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京须建工资预留账户确保民工工资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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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7: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从今年起,所有新进京施工企业都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据悉,这是本市首次将该制度明确为强制措施。 近年来,本市进京建筑业企业继续保持持续增加,截至目前,累计进京建筑业企业2283家。这些来京企业每年承担着全市八分之一的总承包施工任务并提供了90%以上的劳务层
今年,市建委将形成农民工全面维权的长效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账户,力争在工程项目开工时,就将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拨付到专项账户上,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同时建立完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报表制度,形成与劳动保障部门联手的防拖欠薪监控机制,逐步使劳务费和基本工资按月度支付正常化,减轻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年终集中兑付的压力;针对建筑业农民工特点,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订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发挥造价咨询、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增加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渠道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