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一半装修公司停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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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曾庆光)韩小姐表示,去年6月初,她与一家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了一份别墅室内装修合同,该公司开出了一份详细的工程预算报价单。她认为价格偏高,而装修公司称这只是暂定,工程完工后以工程实际总价款进行结算。于是她就签了合同。 韩小姐说,工程一期、二期完工后,她均按工程进度付了款,到了第三期完工时,
装修公司认为,当时韩小姐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然而在履行合同时,多次将其他公司的报价与该公司的报价进行比较,且自行规定报价金额。韩小姐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最终,双方决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点评 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对所有合同条款进行仔细推敲,不要相信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装修公司应当在装修施工合同上,明确地将每个工程项目的报价体现出来,在签订合同前,应先与消费者就存在异议的报价进行协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