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李先生 你到底多帅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19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 马萍) “不知谁在网上发布了我要‘卖身’的消息,弄得不停有人给我打电话,咋能开这样的玩笑呢!”昨日,吉林市的李先生诉说了他的烦恼。

  记者在某网站果然看到这样的消息:“帅哥卖身啦,快来看啊。男女老少,一率(律)欢迎。”后面留了一个“131”的手机号。

  李先生说,他今年20出头,一周前在一家营业大厅用身份证买了手机。还没用上几天,麻烦就来了。3月9日下午,一个陌生女子打来电话,很温柔地问他:“是李先生吧?你到底有多帅啊,我想看看,不如咱们见个面吧?”李先生当时就蒙了,以为对方打错了,立即挂断了电话。没想到,几分钟后那女子又打来电话,语气强硬地说:“别装了,电话号码都留下了,好几个网站上都有。不是‘男女老少,一律欢迎’吗?”李先生气得差点没把新买的电话摔在地上。

  没想到,这只是个开始。接下来,李先生的手机号码几乎成了热线。李先生本来想关机,又怕耽误工作。后来,李先生一听到电话响,就不由自主地哆嗦。

  “有时候,我一天就能收到十几条短信,电话也是来自各地。晚上打电话的人更多,我连觉都睡不好。”李先生说,打电话的女性占了大部分。

  那天晚上,一个老大爷给我打来电话,语重心长地说:“听声音你这小伙子不错,咋能‘卖身’呢?是缺钱了还是感情受刺激了,没事,和大爷说说,大爷毕竟是过来人。”弄得李先生哭笑不得。

  “再这样下去,我只得考虑把号码换掉。”李先生告诉记者。最初,他怀疑是几个铁哥们儿搞的恶作剧,但问了一大圈,谁都不知道这事。

  吉林市盛钰律师事务所的梁少铎律师分析,这属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的案例。散布消息的主体主观是恶意的,给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散布手机号者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散布消息者主观上不带有恶意,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也将负民事赔偿责任。(新闻编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