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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断家务事的“法官大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东至县尧渡镇兰溪社区有这样一位退休法官,热心民事纠纷调解,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群众亲热地称她为我们的“法官大妈”。她,就是东至县法院退休法官黄美华。

  2003年,黄美华从县法院退休,像很多老年人一样,过上含饴弄孙的晚年生活。当年兰溪社区成立了法律志愿者协会,把社区里的热心人组织起来,为邻里纠纷“解疙瘩”。社区主任章国利上门请她担任社区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黄美华当即应承下来,表示社区今后
有什么纠纷,只要打个电话,她都愿意去调解去做工作。

  黄美华接手的第一桩纠纷是婚姻纠纷。2004年腊月,社区有一对年过六旬的夫妻,女方比较敏感,夫妻经常发生口角,女方扬言要离婚。男方不敢回家,到乡下租房子住。社区主任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黄美华,黄美华将女方约到社区办公室,起初,女方态度坚决,执意离婚。黄美华苦口婆心地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你也这么大年龄,应该为子女们作出榜样!再说,你们只是因为一些琐事闹矛盾,感情并没有破裂啊!女方沉默不语,有回心转意的迹象。趁热打铁,黄美华又找到男方,给男方讲法律道理:作为丈夫,应大度,多体谅关照自己的妻子。最终,双方和好如初。黄美华还经常抽空到这家走走、拉拉家长,如今双方关系非常融洽。

  还在审判工作岗位时,黄美华是个公认的调解能手,是小有名气的“和事佬”。退休后从事社区调解时,更印证了这一说法。

  住在社区内的高某与金某是邻居,2005年12月的一天,高某将煤炉放在路中间烧水,煤炉浓烟滚滚,还挡住了金家的道路。金家当日正准备搬新家,见此情景,金某的丈夫气愤不已,一脚将煤炉踢倒。高某从屋里奔出来,大骂不止,双方由对骂发展到大打出手。次日,高某丈夫回家后,气愤不已,扬言要上法院告金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黄美华获悉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和政策,终于圆满解决了此事,不仅获得群众的好评,也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凡是兰溪社区的群众都知道,黄美华是个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法官大妈”。

  2004年,社区一对夫妇闹离婚,这桩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曾让有关部门头痛不已。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退休干部李某前妻去世后,又找了年轻的陈某为妻,双方年龄相差达30多岁。由于年龄悬殊太大,给家庭矛盾埋下了阴影,李某的子女始终不承认这个后妈,认为陈某为达到占有财产的目的才与自己父亲结婚的。李某的子女与陈某的矛盾逐渐激化,最后李某的儿子对后妈大打出手。此时,李某又心生悔意,执意要与女方分道扬镳。陈某伤心不已,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男方改变主意,要求李某的儿子赔偿自己的医药费。黄美华多次上门调解,考虑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她支持双方离婚。最终法院判决时,依法将李某的房屋判给女方,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黄美华的认真劲感动了判案法官,也感动了双方当事人。

  ·朱林一鸣记者何保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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