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将公开选拔法检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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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51 新京报 | |||||||||
中组部等出台《意见》,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紧缺问题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西部地区将拿出一定数量的法官、检察官职位,包括副院长、副检察长及以下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记者昨日从最高法、最高检获悉,中组部、中央编办、最高法、最高检共同制定的《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要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提前退休;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可以改任同一职务层次的审判员、检察员,继续从事执法办案工作。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改进省级统一招考制度的原则,必要时,录用主管机关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