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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不等于“卖公车、发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2:2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邬焕庆)“公车消费”导致的车轮上的腐败早已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之事,每年的公车消费也已成了财政的重大负担。为了消除公车消费,各地从几年前陆续开始了公车改革。

  “改了好几年,但群众的意见不但没有减少,许多地方反而更加强烈。”全国政协委员黄鸿翔说,其实从一开始公车改革就该明晰两点:一是执行公务才能使用公车,公车私
用是不允许的。二是公车不是待遇。各级干部不存在按职级享受公车待遇的问题。

  “人民群众对公车意见大,并不是反对单位有公车,哪个老百姓会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着公车追捕罪犯有意见?大家反感和厌恶的是大量的‘车力’用在了个人消费上,每天在机关大院办公的官员配的车一个比一个豪华,而真正需要配车的基层反而没有车。”全国人大代表郭永运说。

  黄鸿翔建议,对于保留的公车,可以参考国外的经验,将公车的牌照更换成一个单独的颜色,以便群众对公车使用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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